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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马化腾:大家都是在谈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但是我们可能会忽略它的一些硬币的背面,就是它的安全问题,以及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这个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所以,我们一方面推动业务的同时,在互联网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非常大。腾讯内部有7个跟安全相关的实验室,包含很多方面,我们在国内的安全的投入,我认为是对未来非常重要的一环。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高杠杆高负债蕴含的财务风险。2011年以来,房企资产负债率逐年走高,已超警戒线水平,已获利息倍数却逐年降低,高杠杆高负债背后蕴含的财务风险值得警惕,如近期中弘股份、银亿股份、五洲国际等房企高杠杆发生的债务违约事件。完善房企境外发债政策建议强化境外债市场的监管与引导。发改委、央行、外汇局加强政策协调,将全口径跨境融资管理模式拓展到中长期外债。打造“借、用、还”全过程管理、全链条式监测体系。发改委以外债使用和项目后续建设运营为核心管理,央行以外债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为核心,外汇局对发债资金回流、还本付息进行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测分析。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合理控制房企外债总规模,对发债规模与自身实力不匹配、评级低、海外债券违约等现象及时预警,对发行违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信用记录进行联合惩戒。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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